本网讯 (记者 吴青朋)即日起至7月底,我市将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将停产停业整顿。
据了解,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相关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凡不符合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相关规定的餐饮场所,要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6月至7月,全市各餐饮场所先自查自改后,燃气管理、消防、质监、商务、安监、工商、食药监管等单位联合,将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场所,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关闭取缔。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安"创卫"综合整治出新招 51人全天候执法
下一篇:
咸宁市近期猪肉价格平稳 后期市场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