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周阳 实习生万尧 通讯员张文娟)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2013年全市共受理欠薪案件282起,结案280件,结案率98%,涉及务工人员6520名,追回工资6082.09万元;市直受理欠薪案件47件,追回工资560万元,涉及务工人员2200名。
2013年,我市出台相关文件完善了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对拒不缴纳或不按时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环节进行限制,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记入“黑名单”,暂停其新建设项目审批和投标资格。对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问题引起群体性突发事件,情节严重的,将对拖欠责任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记入银行企业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市制定了《咸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我市对欠薪逃逸案件和恶意欠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坚决打击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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