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陈志茹)24日,市消防部门召开了全市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暨《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宣贯活动新闻发布会,责令“三停”(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营业)单位24家。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明确了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划分、明晰了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责、拓展了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强化了部门行业管理和依法监督职责、重申了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立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履职标准、明确了消防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还纳入到消防工作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机构各项法定职责,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实施临时查封或责令停产停业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依法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取缔或者关闭;对发现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加强和改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议。
据悉,今年1月1日至本月24日,我市“清剿火患”战役活动中,全市共发生火灾29起,死亡、受伤零人,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66.67%,伤人数下降100%。两个月以来,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742家,查处违法火灾2476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54起、行政处罚单位84家、民事查封22家,责令“三停”单位24家。
编辑:Administr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