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徐浪 通讯员徐亮)上半年,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04亿元,同比增长12.8%。
上半年,在旅游、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等因素推动下,我市经济持续增长,消费品市场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全市旅游总收入保持在17%以上的增速;汽车消费火热,今年我市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达44家,汽车消费占全市限上批发零售额的13.2%,全市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分别实现11.4亿元、9亿元,同比增长14.4%、16.6%。另外,商务部门开展的消费促进月活动对社会消费品的拉动效果明显,仅4月我市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全市有169家商贸流通企业、440家经销商参与,带动销售总额达1.89亿元,同比增长22.8%。
受多种因素影响,上半年餐饮业持续低迷,中高档餐饮企业下滑严重,我市唯一一家餐饮监测店阳光酒店,仅实现销售额624万元,同比下降27.5%。此外,商品房消费也明显回落。前4个月,全市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4%,比上年同期下降10.3个百分点。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消费品市场也出现低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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