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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至31日 咸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4-11-01 06:11: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报道:10月30日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到会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周亨华、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秘书长冯春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心发言人制度》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颁发任命书。

  任振鹤指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会议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科技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要有问有答,有应有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会上的表态和承诺,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办理落实,并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要在“引、转、逼”三个字上下功夫,处理好“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四者关系,“绿色崛起”是发展路径,“鄂南强市”是发展目标,“香城泉都”是发展品牌,“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是发展空间。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一定能达成愿景。

  任振鹤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得非常成功。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全会报告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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