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镇强 通讯员刘传都)昨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2015年度咸宁市基层党建“十件实事”出炉。
据了解,基层党建“十件实事”旨在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新的实惠、基层党建工作得到新的提升。具体内容为:开展“支书微讲堂”活动,在发展楠竹、茶叶、油茶、蔬菜、林果、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上,每个类别举办一期“支书微讲堂”,每期培训班时间1天,培训50人,计划培训500人;开展“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名困难党员群众”活动,组织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农村、社区、企业党员群众,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就业帮扶、创业帮扶、救济帮扶、智力帮扶和政策帮扶;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在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市、县两级选派一批优秀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固定坐诊”和“流动巡诊”的方式,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高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有关待遇,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增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补助;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健康关怀活动,为全市905个村、154个社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设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继续抓好全市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确保100%的村和社区有规范达标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年终对100%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一次性以奖代补20万元;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选派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一把手”到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担任“第一书记”,明确分管领导和党建工作联络员,选派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优秀党务工作者到其它非公企业担任“党建顾问”,实现两个百分之百全覆盖;开展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把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下岗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劳动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计划培训党员500—1000名;建立用好村、社区专项惠民资金,着眼于增强村、社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每年按照村5万元、社区10万元的标准建立专项惠民资金,年终对村5万元和社区10万元专项惠民资金100%落实的县(市、区)一次性以奖代补20万元;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采取村企联建、异地置业、项目支持、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经济薄弱村实现年集体纯收入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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