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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一批新规实施 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清理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5-11-01 08:15

  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白阳)11月起,中国将实施一批新规。其中包括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清理,以及“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入刑等内容。

  11月1日起,中国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取消和暂停征收。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此前的有关通知,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房屋租赁手续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此次收费清理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36亿元。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生效,造谣传谣等行为将面临更强有力的法律制裁。“刑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国家统一考试中,组织作弊将面临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而找人替考将处拘役或者管制。“刑九”还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九”还对伪造、买卖驾照,虐待老幼病残,校车超载等舆论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入罪规定,“嫖宿幼女罪”这一存在18年的罪名被正式废除。

  环保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也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为从制度上解决环评普遍存在的审批环节不够公开、“红顶中介”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新修订的环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环评机构监管机制。

  《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11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经营者若出现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的,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八种情形,将被消协组织约谈。

  除全国层面的新规外,浙江、陕西、武汉等地11月也将施行一批地方新规。其中,浙江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4档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涨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平均涨幅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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