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樊曦)记者10月31日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经向中国保监会备案,自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铁路乘意险)业务服务,旅客可自愿投保。
铁路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服务。该保险由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自愿购买,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为旅客提供便利服务。
据悉,自2013年1月1日起,火车票价中不再包含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用,铁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险经济保障出现空缺。铁总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铁路推出乘意险服务,是为了适应旅客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为旅客乘坐火车旅行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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