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向东宁、朱哲报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月16日上午,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闭幕式上,13名正式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400余名与会人员一道向宪法宣誓。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从2016年1月起,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在严肃庄重的气氛中,会议选举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明作为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文本,右手握拳,面向国徽,逐句领诵,肖彬等13名新选举和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等400余名人跟诵。铮铮誓言振聋发聩,让在场的每个人也深受感染。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大会主席团秘书处介绍,组织这次宣誓仪式既是为了增强被任命人员遵守宪法、忠于宪法、落实宪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也是为了唤起人民内心深处对宪法的热切拥护、树立对宪法的真诚信仰,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
“这次宣誓仪式庄严而神圣,我感觉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和教育。”一位参加宣誓的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要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而且要经常向周围的人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
据悉,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实施后,咸宁市人大首次举行的集体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与会人员一道向宪法宣誓,这在全国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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