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的要求,5月19日,省委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6月3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设立市委巡察机构;7月26日,市委召开大会宣布成立市委巡察办和两个市委巡察组;8月30日,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正式挂牌;9月29日,2016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正式拉开大幕……
今年来,我市参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方针,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积极构建巡察工作体系。
铸剑:以上率下,把责任扛在肩上
“这篇文章对于指导我们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交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在市委巡察办,笔者看到一份文件:市委书记李建明对一篇名为《深化政治巡察 夯实执政基础》的文章作出批示。文章署名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市县巡察工作需要注意和把握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市委领导带头组织学习中央巡视办关于巡察工作的理论文章是我市坚定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重大举措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市委李建明书记先后2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就巡察工作进行学习研究部署,7次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程良胜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王济民多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为我市快速有序推进巡察工作营造了强大气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县市区党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同唱一台戏”的良好格局。
据市委巡察办主任石润福介绍,截至目前,市本级及县(市、区)党委已全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共组建巡察组16个。
磨剑:部门联动,把保障落到实处
宝剑锋从磨砺出。从挂牌成立到打响巡察“第一枪”,短短一个多月,如何磨好巡察这把利剑?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大力支持,全方位保障。
——机构编制。市委发文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编委批复成立市委巡察办和2个市委巡察组,明确巡察办和巡察组为市委正县级常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2名,并批准设立市委巡察办综合科、督办科两个内设机构。
——人员配备。市委选拔1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从市、县纪委和组织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市委巡察办,建立由12名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熟悉基层工作、具有相应工作经历、善于发现和分析问题的同志组成的巡察组组长库,遴选110余名熟悉纪检、组织、人事、检察、审计、财税等相关业务的干部组建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
——后勤保障。市政府为巡察办划拨公务用车;市财政局设立财政专户,并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纪委为市委巡察办腾出办公楼,并添置更新一批必要的办公设备;市委机要局将电子政务内网和商密网接入到市委巡察办,确保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指示精神和文件通知能够及时传达。
——制度建设。起草《市委巡察机构机关管理制度》,从财务财产管理到小车文书档案管理,从保密到安全卫生考勤,逐一提出明确要求。探索制定巡察工作信息沟通、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巡察成果运用、巡察干部监督管理等机制,用严密的制度来管人、管事。
亮剑:有的放矢,把纪律挺在前面
“首轮巡察至关重要,必须一鼓作气、首战必胜。”在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上,李建明书记明确要求各巡察组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及早进驻被巡察单位,敢于瞪眼黑脸,敢于亮剑交锋,切实当好“千里眼”和“顺风耳”。
此轮巡察的单位包括1家市属国有企业、4家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和2家县(市、区)管理的县级单位。据了解,巡察将紧扣“六项纪律”,突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发现欺压群众、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以及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腐化堕落、虚报冒领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
“巡察既是对被巡查单位的一次体检,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一场考验。要通过力度大、范围广、整改严的巡察,全面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良胜如是说。(通讯员 邓子庆 倪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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