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朱哲、通讯员薛志勇、张恒报道:10日,中央改革办督察局巡视员、副局长于德宝率领中央改革办督察组一行来我市,就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晖,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甲文参加督察活动。
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先后深入咸安区看守所、区公安分局巡特勤大队、武警咸安区中队、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实地督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察看队列巡逻集合训练、了解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等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和律师制度改革,2014年设立司法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和深化警务机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每年都对公安和律师制度改革工作专门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公安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座谈会在咸宁召开。连续4年命案全破,追逃工作全省第一,“查账利器”获得国家专利,在北京、新疆等地推广便用。创新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全国“六个一”,律师服务管理工作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中央改革办督察组对我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以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改革,确保中央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要继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执法体制,优化执法质量,提升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要不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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