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查生辉、实习生蒋敦文、通讯员樊文华报道:日前,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战略,组织开展13项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3项活动将紧扣“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旅游行业消费体察,消费维权知识讲座,12315开放日,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保险评议回头看,搭建“3·15我们在行动”系列活动宣传平台等等。
针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格式条款、产品质量、价格收费、服务质量、消费者的呼声等内容,市消费者委员会将重点开展“百万消费者评议供水、供电、供气、供石油”活动。从3月份开始,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发动广大消费者对水、电、燃气、石油等公共服务行业进行集中评议,认定一批消费者满意单位(窗口、产品),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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