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8日选举周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3月18日于北京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