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敏、通讯员 汪洋报道:1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实行安全生产“两函两书、一岗两卡”制度,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压力逐层递减等问题。
据悉,“两函”是指《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函》。前者由市、县安办向履职不力的单位下达,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跟踪督办,限期整改,限时答复;后者由市、县安办向事故发生单位属地政府下达,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上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 两书”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前者由监管部门向企业下达,明确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后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岗”是指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两卡”是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卡》、《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卡》。由企业根据实际编制,保证员工持卡上岗,并张贴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
市安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函两书、一岗两卡”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监管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是解决当前监管部门不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企业不知道“抓什么、怎么抓”、员工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须一以贯之实行的重要机制。
市安办将在5月份对“两函两书、一岗两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将其作为安全生产等级评判的重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者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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