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通讯员刘淼报道:日前,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通报各市(州)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核结果,我市考核成绩排名全省第一位,连续三年获此佳绩。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出台《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实事”,成效显著。
我市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每年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项督察考核。健全行政负责人应诉机制,每季度对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2017 年,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通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市对市、县(市、区)两级公安、人社、住建、交通等13 个部门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2017 年,共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251起,涉案金额2233.12万元,责任追究通报65 人,诫勉谈话32 人,组织处理10人,纪律处分16人,通报典型案例23例。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次性通过检查组验收的市(州)。
我市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对所有以市政府名义以及市政府授权部门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2017年,共审查招商引资合同111件,涉及金额2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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