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谭昌强报道:11日,省人大常委、农委副主任委员陈国荣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执行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在听取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湖泊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高度评价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湖泊保护工作,认为咸宁市的工作有亮点、有力度、有效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检查组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和湖泊保护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的重要内容。要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泊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湖泊治理修复和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三项重点内容,将执法检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要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为推进长江流域生态大保护提供有力保障。要与《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重点问题。要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做好工作落实、机制落实和措施落实。
下午,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斧头湖围堤加高培厚工程和拆除围栏围网后的斧头湖湖面、西凉湖湖面,查看了南玻公司脱硝工程和佳辰国际中央城B区写字楼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主持座谈会,市领导肖彬、吴刚参加。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习近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下一篇: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下移 解决老百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