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晖、通讯员施锐、陶锐报道:9月4日,市委宣传部下发“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正式启动“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
评选旨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市20周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
建市20周年以来,在全市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类群体中,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为咸宁城市形象提升、为咸宁人民增光添彩等作出卓越贡献,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含集体),已是国家、省级、市级道德模范、楷模、好人等荣誉获得者,都可参加本次评选。
此次评选将通过第一轮筛选,选出20名候选人,最终综合网络投票、走访调查情况和评委会意见,评选出“新时代最美咸宁人”10名,“新时代最美咸宁人”提名奖10名。
在咸宁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市20周年晚会上,市委、市政府将为评选出的“新时代最美咸宁人”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10位“新时代最美咸宁人”的主要事迹,我市全媒体将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潮。
“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公告
为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市20周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发有为、干事创业。我市将从9月份至12月份开展“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选名额
“新时代最美咸宁人”10名,“新时代最美咸宁人”提名奖10名。
二、评选对象
建市20周年以来,全市各个领域、各条战线、各类群体中,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为咸宁城市形象提升、为咸宁人民增光添彩等作出卓越贡献的先进典型(含集体),已是国家、省级、市级道德模范、楷模、好人等荣誉获得者,亦可参加本次评选。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一)在咸宁本地,有突出贡献,有特别感人事迹的咸宁籍人士。
(二)未常驻咸宁,但为国家作出卓越贡献,为咸宁人民增光添彩的咸宁人。
(三)非咸宁籍,但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咸宁留下感人事迹的非咸宁籍人士。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咸宁,热爱人民。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市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孝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人们一致好评。
5.在外求学、工作、服役、经商等活动中,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咸宁人声誉,展示咸宁人形象,做出了突出贡献。
6.个人(集体)的经历或行为,体现了时代精神,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主义道德观的要求,充分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7.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1998年至2018年,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8.候选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现象。
四、实施步骤
1.评选启动(2018年9月上旬)
成立“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组委会,印发《关于开展“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进行全媒体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2.推荐(2018年9月下旬)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及行业管理原则,积极寻找并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及单位推荐候选人。纸质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评选审定(2018年10月至11月)
(1)确定第一轮候选人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召开第一轮评委会对推荐人选的事迹进行评审筛选,择优选取20名候选人。
(2)走访调查
由组委会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组委会,去伪存真,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投票评选
登录咸宁新闻网、咸宁政府网和咸宁文明网,以及“云上咸宁”手机APP、“咸宁发布”“香城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投票端口进行免费投票,刷票无效,网络投票占总得分30%;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点至2018年10月28日下午5点。
(4)确定正式候选人
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投票和走访调查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组委会召开第二轮评委会,确定“新时代最美咸宁人”和“新时代最美咸宁人”提名奖候选人(各10名)。
(5)公示并征求意见
通过媒体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广泛征求、收集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并征求被推荐人户籍地和居住地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组委会对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审定,对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总结表彰(2018年12月)
市委、市政府对评选出的“新时代最美咸宁人”进行表彰,在咸宁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市20周年晚会上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宣传展示(2018年9月至12月)
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咸宁政府网和咸宁文明网,以及“云上咸宁”手机APP、“咸宁发布”“香城都市报”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注评选活动,支持评选活动,参与评选活动,为推动评选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咸宁市双鹤路16号市委市政府大楼911室。
联系人:施锐、陶锐
联系电话:0715—8126169,
传真:0715—8126049,
电子邮箱:xnxcb_xjk@163.com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2018年9月4日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下一篇:
专访市旅游委主任郑华成 奋力打造高质量版全域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