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饶红斌报道:9日,记者在市消防支队获悉,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市安委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根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我市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攻坚战,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全市各级分类组织开展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消防安全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部门为主开展排查,易燃易爆单位场所由安监部门结合职责开展排查,博物馆、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由文物、民宗部门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检查。
同时,我市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火灾和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中,各级政府组织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在城市商业综合体,电动车火灾等专项整治中,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函告、通报的方式,联合行业部门开展整治。在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第十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将带队开展检查,督促有关行业部门落实防火措施,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统筹调度。各地也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加强协调和指挥调度,推动各相关部门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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