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谭昌强、通讯员郑红霞报道:7月1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就2019年1至6月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市纪委监委查结的四起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维护咸宁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咸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持续推动管党治党。2019年1月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政审核251人(次),协助市委对3家单位开展专题约谈。组织通山县委等4家党组织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1个,问责77人。
持续查纠“四风”。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6起,处理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8人。先后推出栏目问政4期、《问政内参》3期,持续跟踪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相关问题62个,处理94人。
持续从严惩贪治腐。全市共立案747件,结案6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2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91人;依法留置33人,查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69人,其他违法犯罪行为323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0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1104人次,占比91.7%。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425件,同比下降47.85%。组织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6次,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91条;印发典型案例通报5期,涉及案例20个。发现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48条,立案5件,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613.57万元。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84条,立案37件,处理2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0人,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12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市纪委监委查结的胡斌等四起典型案例。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