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通讯员纪祥峰、郝彬报道:23日上午,市防办下发咸汛办电 〔2019〕19号文,决定从9月23日10时,全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7月18日出梅至今,我市以晴热高温少雨天气为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8成,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气象部门发布了气象干旱红色预警。截止9月22日,我市农业受灾人口42.6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65万公顷。据气象部门预测,直到十月上旬,我市仍无有效降雨,抗旱形势越来越严峻。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9月23日10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要强化抗旱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准确研判分析旱情、算好水账、优化配置各类水源、科学指挥抗旱减灾,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优先保障人畜饮水,尽量降低农业生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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