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朱哲、通讯员陈坤报道:10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3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开展消费扶贫的“8条”措施——
平台承销,主要是依托市华信农贸批发市场及各县市区农贸批发市场,建立咸宁农产品消费扶贫一条街和农产品展馆(专柜)。
单位购销,主要是鼓励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地方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的食堂(餐厅)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结对助销,主要是依托驻咸宁片区的省直高校,在高校内开设消费扶贫超市,将咸宁所有的特色产品纳入超市销售。
企业带销,主要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商超直销,主要是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畅通消费扶贫献爱心渠道。
电商营销,主要是鼓励市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电子商务扶贫馆,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合作社+农户”的采购销售模式,积极推销贫困地区的特色产品。
基地订销,主要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电子商务企业等,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
宣传推销,主要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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