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吴文谨、通讯员蔡娟、实习生黄玉琢报道:7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根据市委安排,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咸宁市古桂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还推定了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并确定领誓人。
会议决定,2021年7月30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方松、石玉华,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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