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11月17日,我市公布前三季度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全市食品安全案件总数、案件总值和罚没金额综合排名全省第6,第三季度案件总值336万余元,排名全省第一,案件罚没金额303万余元,排名全省第二。
在总结成绩、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在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
9月上旬,市纪委监委和市食药安办组织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和部分成员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时发现,有些市场还存在食品流通票证不全、防疫制度及措施执行不严格、对检测不合格品处置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有些学校周边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学校食堂原材料索证索票不全等问题;网络外卖餐饮行业存在自查自纠工作不深入、不系统、整改不彻底,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案件转化率低等问题。
从主观上讲,出现以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认识不够,履行食品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效能有待提高。
从客观上讲,主要是食品产业链长、面广,涉及部门多,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素质有待提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食品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
一方面,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狠抓重点难点领域治理。
就咸宁来说,如何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呢?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调度”作用,切实把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推动共治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构建互联互动、协调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大格局。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责任。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从业培训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真正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
同时,要建立食品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明确奖惩机制。对诚信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相关政策等方面的鼓励或奖励;对产品出现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的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管理。
在重点难点领域,加强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把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脱贫、新农村建设一体化统筹推进。推动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引导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设立乡村便利店。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新业态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把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群众关注重点和投诉问题为监管“靶向”,目标明确,增强整治效果。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各地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疫情预防性消毒措施。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嘉 通讯员 余谦)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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