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出炉,我市“完善多元化解机制 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便民超市”案例成功入选。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咸宁以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新平台,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资源融合,建好平台。
2019年11月,在全省建成首个市级“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市直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仲裁、市区两级法官速裁快审团队等机构全部入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集约人员管理,构建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解纷机制,从物理空间和实体内容上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超市。
同时,推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模式、工作模式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市县乡村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形成中心调度、“市县乡村”四级平台联动工作格局,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创优机制,多元解纷。
建立主动告知机制,引导更多的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和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极大缩短解纷时间,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便利。
加强与行政调解衔接,对涉及行政职能部门的纠纷案件,由中心对接各部门,联合调解,让老百姓合理诉求及时解决,避免久拖不决,拖大拖难。
法官工作室将简易案件引导或委托中心,指派至中心的调委会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调委会将调解不成、当事人选择走诉讼程序的案件引导至法官工作室进行速裁快审,形成纠纷化解工作闭环。
中心的调委会不定期对纠纷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突出的行业矛盾纠纷特点及风险隐患,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由部门提前介入,加强预警和防范。
据统计,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3850件。
——多点发力,强化保障。
中心积极加强解纷队伍建设,每个调委会配备2-3名专职调解员和多名特邀律师调解员,形成“专职调解员+特邀律师调解员+法官指导员+专家咨询员”综合型、专业化调解服务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核定市、县人民调解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隶属司法局管理。中心运行、调解员聘用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出台《咸宁市人民调解奖补基金管理办法》,每年设立人民调解奖补基金1000万元,用于全市矛盾纠纷案件奖补。
在调解方式方法上,坚持“场内+场外”“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民政、信访、派出所等单位设立派驻调解工作室,让调解关口前移,就地化解纠纷。同时,运用“互联网+调解”模式,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办、掌上办。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镇强)
编辑:何凡
上一篇:
咸宁淦河流域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举行
下一篇:
咸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