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截至12月12日,我市累计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74个,完成率83.28%。
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护好长江水生态环境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抓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祖文普介绍,自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以来,嘉鱼、赤壁两沿江县市各司其职,市直各有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整治工作正在有力推进,咸宁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不断改善。
那么,咸宁是如何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筑牢污水治理“闸门”的?
经生态环境部审核,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今年3月,市政府正式印发《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提出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分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一是,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拆除、关闭或者恢复原状。经整治已无污水排出且不具备泄洪等功能的管道,及时拆除或者封堵。
二是,清理合并一批。加快推进污水、雨水管网和必要的调蓄处理设施建设,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存在的各类排污口,其排放的污水能够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效处理的,予以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由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三是,规范整治一批。对保留的排污口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环境监督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对存在私搭乱接、借道排污等问题的排污口,全面清理排污管线违规接入的支管、支线,确保一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各排污单位应在排水汇入排污管线前安装监测计量设施,分清各自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投资1.1亿元建设咸宁“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平台,搭建起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一张网”、“一套数”、“一系统”、“一张图”,实现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分析、预警、监督执法以及决策指挥等多种功能。
去年8月2日,通过“智慧长江”平台发现了某河段水质异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沿线溯源排查,锁定排污企业并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及时阻止了污染扩大,对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该案例被评为2021年全省优秀执法案例。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数133个,已完成整治248个,超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计划于2023年全部完成329个排口整治任务。
结合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验,我市已完成斧头湖、黄盖湖、西凉湖等重点湖泊排口排查溯源工作,正在开展陆水流域排口排查溯源。咸宁全域排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筑牢污水治理“闸门”,让母亲河不受侵扰!我市将强化截污治污,严厉打击非法违污行为,扎实推进后续整治工作,确保排污口整治成效,为持续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做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
编辑:胡少鹏
上一篇:
咸宁市新到63万片布洛芬 缓解群众买药难问题
下一篇:
咸宁市七地入选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