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姜明助、通讯员敖琼报道:极端强降雨来临,如何让预警信息跑在暴雨前?如何让预警信息发布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一线,赢得防范避险主动权?6月6日,咸宁市防办印发《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试行)》,进一步落实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防汛应急响应机制,优化信息发布程序,拓宽信息覆盖面,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作为湖北省三大暴雨中心,我市70%的国土面积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防汛抗旱压力大、任务重。今年5月,我市出台《咸宁市防洪管理暂行办法》,围绕“谁来防”“防什么”“怎么防”,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防御关键与防范措施,提出“防范在先、响应前置”,牢牢把握灾害防范应对主动权。
此次出台的《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了预警信息发布的要求,规范了预警信息的传递方式,并明确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发布后,市县乡村四级相关单位、部门如何落实相应的应对措施。
《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要求,气象部门要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报送市防办和市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同步报送报社、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和三大通信运营商。市防办负责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县级防办,并对口叫应受影响区域县乡领导;市水文、水利、自然资源三部门在收到气象预警并会商研判后,向影响区域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江河洪水预警和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其他部门则按照对口原则,发送县级相关部门,并按管理权限向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本行业内企业等发布专门预警。县(市、区)收到预警后,要迅速通知相关镇、村做好防范,强化上下游联动,落实转移避险要求,必要时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做好抢险准备。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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