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2022〕663号)、《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3〕1号)和全市“拼搏赶超”2023年第五次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3年10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区域排名及得分:
6个县(市、区)的得分和排名如下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93.30分
第二名:通城县,得分93.14分
第三名:通山县,得分92.79分
第四名:崇阳县,得分91.77分
第五名:嘉鱼县,得分91.62分
第六名:赤壁市,得分91.39分
中心城区得分为92.64分。
注:图中蓝色部分为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得分(实际得分×90%),红色部分为住宅小区“红色物业”月度综合评价得分(实际得分×10%)。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编辑:胡少鹏
上一篇:
构筑人才聚集“智高地”——写在第六届“南鄂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开幕之际
下一篇:
嘉鱼:打造清廉窗口 提升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