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打非办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全面推进防非处非各项工作,不断压实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常态化做好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全力推进风险处置工作,有效遏制风险高发态势。
凝聚合力,引导群防群治
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县—乡—村”四级工作机制建设,形成从事前风险源头防范、事中风险隐患排查到风险打击处置的全链条治理非法集资体系,引导全民防非识非、群防群治。
警示宣传教育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我市抓住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时机,承办湖北省暨咸宁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咸宁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庙会”)。活动采取“传统庙会+网络直播”方式进行,通过多种形式组织200余万人次群众在线上收看。结合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深入开展金融风险防范警示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818场次、参与群众99.5万人次;发布原创作品381个;发送风险提示短信129.5万条;通过展板、传单、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共计63.9万个;发送各类手册37.4万份,赠品5.6万份。
聚焦银发,防范养老风险
“购买产品有诀窍,消费提示要记牢;金融产品种类全,关键得看您需要;高利诱惑别上当,正规机构有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好,守好钱袋享晚年……”近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一行,到咸安区永安街道东门社区,开展“守护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老年人防范诈骗专题讲座。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重点针对老年人心理防范意识不强、辨别能力弱等特点,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当前非法集资的主要作案手法和非法集资的特征危害等进行详细讲解。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对此,我市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养老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加大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组织宣讲团队,深入社区、福利院、乡村,向老年人宣讲各种骗局案例和防范应对措施。
今年初,我市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的条件,会员费、医疗应急费及预收费的管理办法,民政、地方金融、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监管责任。
该《办法》不仅填补了我市在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监管方面的政策空白,而且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排查监测,强化源头防控
11月17日,客户谭某到建行咸安支行营业柜台要求支取现金56000元,柜面人员按照反电诈要求查询到,该客户要取的这笔资金为刚刚异地汇入。于是询问客户资金来源,客户无法言清。
沟通过程中,客户账户被公安部门司法冻结,冻结原因是网上申请贷款被骗。网点立即报警。最终,该行为客户直接挽回损失38000元。
我市不断强化金融风险预警研判,建立了公安、人行、银监、市场监管、维稳、信访、网信等部门参与的研判预警机制,锁定风险点,前移处置关口,实现金融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专项风险排查。组织各地各行业部门开展涉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排查,重点对融资中介、私募基金、房地产、养老服务、医疗健康等易出现非法集资风险的领域开展全面摸排,对已排查的风险隐患督导各地安排专人负责化解处置。
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全力做好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36家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对其中存在问题的公司,予以风险提示及整改督办,发挥检查督导指挥棒作用,确保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我市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关注辖内动态,全面排查风险线索。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伪金交所清理、宣传教育等多个专项方案,今年已开展2轮督查活动,保持工作高压态势。
(记者 马丽 通讯员 胡一鸣)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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