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见博报道: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全国两会工作部署中的政策机遇,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要要求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要强化支点意识,对标对表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要有序推进《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的立法工作。要围绕政务服务、要素配置、市场覆盖、交通物流和信息传输、公共服务五大方面强化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以“聚力支点建设·助力打造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代表行动为抓手,聚焦“5+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城市更新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的顶层设计。
会议强调,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锤炼过硬作风,提振精神实干快干。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开展学习教育与“干部素质提升年”同人大机关“作风巩固年”活动结合起来,树立项目化思维,锤炼过硬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干事创业上,真正把自己交给工作、把进步交给组织、把评价交给群众。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春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参加会议。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