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留守”群体普法问题及思考
徐盛斌
咸安区有数量庞大的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群体。通过摸底登记、走访座谈、解剖案例等方法,发现全区“三留守”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十分薄弱,成为普法工作的难点和盲点,为推进依法治区,在“七五”普法中创造新的成绩,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调查摸底,折射“三留守”普法存在难题
留守儿童身心健康隐患突出。表现在心理有障碍、安全受威胁、学习有困难。在心理上,51%的留守中学生存在轻微的心理健康问题,沉默寡言,不爱交流,不爱参加班集体活动,看不健康书籍,有的学生有抽烟、喝酒的习惯,心理健康水平状况与父母的打工年限相关。
留守妇女承受多重压力。一是劳动压力。有62%的留守妇女需要耕种田地,饲养家禽家畜补贴家用,遇到不会做的农活,如整理农田、负重修房等,还需要与人“换工”,以减少开支,70%的妇女感到劳动压力大,力不从心。二是教育压力。全区留守妇女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5%,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着自身文化程度低,教育方法不当与对孩子期望值高的矛盾,对孩子心理教育、知识教育常常束手无策,要么过分溺爱,要么变相体罚。
留守老人生活质量低下。一是生活条件差。有32%的留守老人长年从事种植、养殖,劳动强度较大,有60%的留守老人很少吃肉或舍不得吃肉,主要食物是自己种植的粮食、蔬菜,有25%的留守老人住房陈旧,缺少基本的生活条件。二是抚养负担重。大多数留守老人要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有的甚至要照顾3到4个。
主动融入,强化“三留守”法治宣传教育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咸安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求让农村“三留守”群体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看得到、听得见、记得住、用得上”。
一是强化融入,让群众“看得到”。着力构建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阵地,打造包围型法治宣传环境,在温泉办事处滨河东路设立了首个法治文化百米长廊,在湖北华宁防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咸安区财政局以及横沟桥镇袁铺村建成法治文化示范点3个,通过设立法治文化角、法治灯箱等多种形式,打造出一批具有浓厚法治文化底蕴的示范品牌。二是做好结合,让群众“听得见”。利用广播、电视、文化广场等现有声光电资源,不间断播报法治知识。此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精准扶贫、“三下乡”等活动相结合,将法治文化与地方传统文化、草根文化相结合,创作出大量富含法治元素且接地气,聚人气的文艺作品,形成了“一地一特,一乡一品”的法治文化传播局面。三是服务民生,让群众“用得上”。 把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惠农政策送进千家万户。先后编印了“六五”普法通用读本、青少年读本、农民读本,免费发放全区,成为老百姓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自助丛书。
创新方法,让“三留守”学法文明乡风
为了解决农村“三留守”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问题,创新以下三个方法,让学法用法蔚然成风。一是变“撒胡椒粉”为“有的放矢”。 农村普法点多、面广、线长、任务重,但不能因为要广覆盖而“撒胡椒粉”,应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有的放矢,以点带面。二是变“独角戏”为“借台唱戏”。搭文化便车,搭农业便车,利用相关部门组织的下乡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趣味性。三是变“单打独斗”为“兵团作战”。广泛争取有志之士参加普法队伍,让他们发挥示范带动效益。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
(作者系咸安区司法局局长)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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