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制 实现河长治
日前,我市发布“关于市领导担任河湖库长的公告”,十几位市领导带头认领一方治水之责,凸显我市治理水环境的坚定决心,也给全市各级和广大群众树了一个标杆。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咸宁绿色崛起长远大计。我市河流众多,湖库密布,但境内水系复杂,水环境污染等问题较为突出,保护水安全已迫在眉睫。
此前,我市已开展河湖库长制试点,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推行河湖库长制,关键在落实。要尽快建立市、县、乡、村多级河湖库长制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原则,给每一条河流对应一个“负责任的名字”,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彻底解决过去“九龙治水”的问题。要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要求,将治水之责细化量化为每一名河湖库长的责任清单。
同时,要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问责机制。将河湖库管理与保护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上一级河湖库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库下一级河湖库长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河湖库长予以通报表扬,对失职、渎职的河湖库长,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保护河流人人有责。普通市民群众应以“河长”为榜样,加入保护河流的队伍。
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只要我们痛下决心、坚持不懈,努力做到治水有责、治水有策、治水有力,就一定能让咸宁碧水长流,青山常在。(邓昌炉)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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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