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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五对”关系 实现“五种”和谐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8-16 21:21

  核心观点: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作为一名基层国税局长,要抓住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动员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立足岗位、再创佳绩。下面,谈几点学习体会。

  1、要统筹兼顾好“做人”与“做官”,实现身心和谐。要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把学习当做自己首要的工作,把工作当作学习的过程,注重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提升实际工作水平,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个人素质和工作质量同步提高、良性互动。要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始终廉洁谨慎,勤勉务实,身先士卒、永不懈怠,带头做廉政勤政的模范,带领大家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国税事业推向前进。要树立团结协作意识,既要大胆管理、尽职尽责,又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协调好与副职的关系,带出一个团结协作的和谐班子;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协调好与基层和部属的关系,调动全员的积极性,营造和谐奋进的氛围。

  2、要统筹兼顾好“条条”与“块块”,实现外部和谐。要强化垂直意识,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确保国家税法、上级机关的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不走样,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勤请示工作,多汇报问题,赢得理解、关心、支持;更要把上级机关的部署与当地党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为地方发展服好务,以有为求有位。要强化协作意识,协调好与工商、地税、公安、司法、金融、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协税护税网络。要强化民本意识,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国税发展环境。

  3、要统筹兼顾好政策与任务,实现“源流”和谐。要正确处理好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要注重从经济的视角研究税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进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源管理质效和税收的“两个比重”,使国税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要注重从税收的角度研究经济,将收入增长置于经济税源成长前提下,深入分析税收政策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主动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通过正确执行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4、要统筹兼顾好执法与服务,实现征纳和谐。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方略,切实加强税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税收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偷逃抗骗税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健康发展的税收秩序。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着力完善和落实征纳和谐的服务机制。要加强税法宣传,开展纳税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要不断优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中心功能,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满足广大纳税人的社会化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努力营造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办税环境。

  5、要统筹兼顾好收税与带队,实现内部和谐。在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管理越来越规范、纪律越来越严密的情况下,税收与税源的矛盾逐步缓和,当前乃至今后,我们基层国税局长“带好队”的压力,将会大于“收好税”的压力。因此,要落实以人为本,坚持标本兼治。所谓治本,就是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党的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基础建设,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所谓治标,要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压实“两个责任”,抓好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实施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执法偏差,让国税干部只能“干实事、干好事”,确保“不惹事、不出事”,保平安、促发展,让国税队伍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现国税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戴新  作者系崇阳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编辑:Thi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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