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这是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在党内法规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明确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制度设计。
早在1926年,党中央就提出“一切工作归支部”,“支部是党的生活中心,是每个党员生活的中心”。党支部是党的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
支部健如苍松,健在直接教育、直接管理、直接监督。只要党支部组织网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清单健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发挥。抓基层就要抓到党支部,强基层就要强到党支部,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把每一个党支部建强建优。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党支部。《党章》对党支部的职责作出规定,正是对人民愿望的回应。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什么地方,都要把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堡垒坚如磐石,坚在密切联系群众、牢牢扎根基层。只要党支部坚持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责主业,必能激活党的肌体“神经末梢”和“毛细血管”,使党支部动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员标准立起来。
唯有支部健如苍松,堡垒坚如磐石,一面面红旗、一座座堡垒才能星罗棋布于鄂南大地。(作者:柯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