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黄柱、特约记者高阳成、通讯员廖智伟报道:24日,意外摔伤的崇阳县路口镇下岩村村民石会如,在县医院出院时,总治疗费用5万元,按新农合政策报销了2万多元。
县新农合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县级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500元,1000元以内按60%的比例补偿,1000元以上按75%的比例补偿,相比于去年,标准提高了很多。
此外,该县还增加了门诊统筹补偿,参合农民一年内在门诊看病,获得的补助可达300元。
自2006年开始,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参合农民为中心,运行良好,按照“参合人数不断增加,筹资总额不断上升,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大,受益水平不断提高,门诊统筹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有效满足了参合农民医疗需求。
该县相继出台新农合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参合农民住院治疗一年内最高补偿可达2至4万元。同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自由选择就诊,补偿方式方便简捷,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随诊随补,外出就诊凭证报销,保证了群众能按时治病,看得起病。
在新政策的指导下,该县参合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全县有37.7万余人参加新农合,今年共有37.9万余人参加,参合率达到了99.9%,实现了农村人口应参尽参的目标。
同时,基金运行安全良好。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县实行大病保险,进一步缓解了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一季度,全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3129万元,25万余参合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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