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检查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天龙:为了深入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6年8月,由县纪委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开展基层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此次共抽查12个执法部门和单位,抽查案卷132份,采取听汇报、查案卷、检查评分等方式开展基层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被查单位对本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听取工作专班反馈意见,并正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的措施。从案卷检查中,存在主要问题有:证据收集不完整、办案程序不够规范、行政处罚有较大随意性、法律适用不够严谨、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未启动、文书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列举的问题,同一执法单位具有普遍性,同一执法部门具有相通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要求各执法单位和执法部门要对症下药、举一返三,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限期报县纪委基层行政执法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被检查单位要加大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专业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要从源头上、制度建设上解决此次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六个方面的问题,紧紧抓住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杜绝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据统计,该县自2015年1月至今,落实执法人员责任追究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纪委立案调查6人。
(湖北省崇阳县司法局李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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