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崇阳县物价局于3月中旬至6月底对全县2016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紧盯7类违规行为:对农民减免、优惠价格和收费政策不落实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履行(代行)行政职能过程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行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取除空白抄本费、寒暑假作业本费和自愿在校就餐学生伙食费外的其他费用,或者强制集中就餐,违反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原则的;农村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在化肥、农药、种子等农民生产必需品销售过程中不明码标价以及串通涨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囤积农资哄抬价格,采取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多扣水分、杂质,压级压价收购农产品的;其他涉农乱收费、乱涨价问题。(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锦阳 通讯员 龚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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