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雯)日前,崇阳县公安局公布了检举揭发扫黑除恶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扫黑除恶的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达1万元人民币。
据悉,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共12类,其中11类黑恶势力,1类黑恶势力“保护伞”。具体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记者了解到,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事实清楚、对象明确,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立为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以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崇阳警方表示,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举报人和公安机关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崇阳县公安局扫黑办:110、0715-3783839,电子邮箱:1357972719@qq.com。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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