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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200余万元 诈骗团伙被崇阳警方“一锅端”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5-07 09:28

咸宁网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晶晶 张小月)7人诈骗团伙,洗钱金额竟达3200余万元!近日,崇阳警方在崇阳县某小区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彭某、吴某、黄某、肖某四人,当场缴获涉案银行卡1张、手机3部。

4月7日,崇阳县公安局白霓桥派出所民警收到线索,辖区居民彭某疑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在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密切配合下,白霓桥派出所民警对彭某名下银行卡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侦查后,发现这是一个以彭某为首,伙同吴某、肖某、黄某等人专门为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的犯罪团伙。

于是,在崇阳警方的周密部署下,彭某及其同伙被一举抓获。

据彭某交代,其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只要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网银信息即可轻松赚钱,彭某见这事来钱快,又轻松,遂在明知其行为可能是在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伙同吴某、谢某通过收购他人银行卡、电话卡、E宝网银的方式为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跑分”洗钱。与此同时,吴某陆续发展下线肖某、余某、魏某、黄某等人。短短一个月内,这个7人诈骗团伙,通过收购的 11套卡,为电信诈骗团伙洗钱资金3200余万元。

目前,彭某、吴某、黄某、肖某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魏某、余某、谢某等人正在进一步侦捕中。

警方提醒:非法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对此依法予以打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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