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县域新闻 >> 崇阳新闻 >> 正文

禁止家庭暴力,崇阳县法院发出今年首份 人身保护令!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11-22 11:01

1119

崇阳县法院发出

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也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

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事情的起因

据了解,艾某与尧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尧某性格暴躁,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导致艾某手臂受伤。202111月,艾某将尧某诉至崇阳县法院,要求离婚,并向该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崇阳县法院收到艾某的申请后,极为重视,经审查艾某提交的证据材料和听取尧某的陈述后认为,上述证据足以证明艾某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现实危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遂迅速作出回应,在受理后当日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尧某对申请人艾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如尧某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承办该案的白霓人民法庭法官对尧某进行法律教育,尧某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将遵守法规规定。

该院向公安机关、村委会和妇联等送达人身保护令,要求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监督、协助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

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主要用于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是申请人阻挡暴力的法律保护伞,也是通过司法手段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和平、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官提醒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朋好友在遭受家暴的时候,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应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hefan

上一篇: 崇阳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下一篇: 粪肥还田 变废为宝 崇阳力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