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机先报道:近日,笔者从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通城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申报、创建、初评、复核等环节,被评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2012年6月,我省启动了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本地区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单位,通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和推进该项工作,将县人民医院作为申报单位,加强与县人民医院节能业务联系,指导帮助创建工作的开展,并最终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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