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胡远报道:11月14日,县环保、水利、公安、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青山水库私自搭建的筏钓房进行强制拆除,还大溪湿地一个美丽、整洁的水生态环境。
青山水库库区涉及面广,归属崇阳通城两县。近期,两地的少数村民投入千元到万元,在水库中建设筏钓房,内设床铺、厕所、沙发,因“生意”经营较好,筏钓房的建设档次也越来越高,大有愈演愈烈态势。
为此,大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禁止利用筏钓房在大溪水库钓鱼的公告》,并召开筏钓房业主会议,要求11月11日前自行拆除筏钓房。
为全面落实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和河湖库长制的要求,加强大溪湿地水域管理,该县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专项行动强制拆除筏钓房,当日执法行动持续到晚上10点多,水库内所有筏钓房取缔上岸。
“作为环保部门,配合县委、县政府联合执法,我们义不容辞,同时,我们今后也会加强监管,对以后擅自违规建设筏钓房,将会一如既往的进行严厉打击,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该县环保局副局长罗东青说。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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