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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难到位? 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巧调解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8-09 10:05

咸宁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陈琼)夏日炎炎,骄阳似火。为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通城法院的执行干警头顶烈日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做调解工作。8月3日,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8万元,并对余款的给付时间进行了约定。

2018年12月,驾驶机动车的吴某与驾驶摩托车的杜某相撞,造成杜某受伤,吴某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7月10日,杜某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吴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定吴某赔偿16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今年1月,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向吴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吴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此后,法院依法对吴某采取冻结账户、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为帮助杜某拿到迟到的赔偿款,今年7月,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吴某家中,但均未找到吴某本人,经向附近的邻居及村委会打听消息,原来吴某长期在外务工,基本上不会回家。

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开始做吴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起初,吴某的家属并不配合,推说联系不上吴某,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又找到村委会干部出面协调一起做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也许是干警在炎热天气下的坚持让对方有所触动,吴某的家属最终联络并劝说吴某返乡处理赔偿问题。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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