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能作用得到发挥
本网讯 通讯员汪琼辉、李传明报道:昨日,笔者在通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了解到:3年前,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违法违规现象易发多发,主要类型为骗取新农合补偿款,影响了农民参与新农合的信心,对国家惠农政策的推行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更好维护参合农民切身利益,县检察院经多方调查取证,有关人员得到相应的处理,其非法所得的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因此案形成的书面调查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违法犯罪问题调查分析》,经《咸宁检察》刊载后反响强烈。该报告送达主管部门后,县合作医疗系统进行了一场大整治,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如今,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秩序井然。这是通山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成功例证。
通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利用预防调查、职务犯罪案例剖析、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切实举措,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该院立足“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三个重点,全力构筑立体预防网络。
3年来,该院深入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调查11次,形成调查报告6篇;剖析职务犯罪案例43件,开展类案分析4次,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建议86份,推动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百余项;在县直机关、乡村、学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38场(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预防法律咨询50次。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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