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阮姝、李洋报道:“律师进村活动的两年实践表明,这种贴近群众的法律服务很贴近村民,希望这种活动能一如既往地长期坚持下去。”12日,通山县司法局到大畈镇板桥村开展“律师进村,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村支书刘鹤鸣充满肯定地说。
今年来,该县司法局以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平台,以强化考核为手段,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广泛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在全县72个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并按一村一律师的要求,选派优秀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固定坐诊”和“流动巡诊”的方式,向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及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其中,“固定坐诊”时间全年不少于30个工作日,“流动巡诊”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律师进乡村、法律服务到基层”活动,主要是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既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它管理规定,又参与村(居)委会决策性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基层党组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同时,开展项目论证、合同审查、谈判签约、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该县司法局通过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不仅有效化解了纠纷,还通过围绕“三农”问题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送法到农家”活动,以案释法,有效提高了村(居)委会依法治理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为调动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县司法局还按照确保三个落实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服务方式,落实工作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定期服务”、“工作台账”等工作制度,协助村(社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等,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服务取信于民。同时,将“律师进村(社区)”工作已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半年一考核一回访一通报。
县司法局局长宋骄阳表示,对作风不实、群众反映不满意、服务不到位、借服务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视情形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目前,该县28个贫困村已率先实现村村有律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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