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程慧、通讯员邓昌林报道:“如今看病,自己只需承担小部分费用,真是减轻了不少的负担。”13日下午,因患急性腹膜炎住院的通山县慈口乡乌岩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徐能学,在县人民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结算单显示的报销额度表示满意。
原来,他此次住院共花去医疗费用36782.41元,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报销26020.04元,大病保险报销903.01元,精准扶贫(补充)保险报销3485.43元,个人只需自付6373.93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83%。
“群众出院时,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报销、精准扶贫补充保险报销等都是一站式服务、一单式结算,极大方便了患者。”县人民医院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窗口负责人阮燕峰说,徐能学只是该县享受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惠民政策的一员。
今年来,该县按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产生的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及大病保险报销后,余下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实行“目录内费用一类贫困人口报销90%,二类贫困人口报销70%;目录外费用一类贫困人口报销70%,二类贫困人口报销50%,上不封顶”的医疗救助帮扶政策,最大限度缓解贫困群众看病困难,为贫困群众及时看病增设了一道保障线。
统计显示,今年前10个月,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人数达到505人次,报销金额达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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