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雪雁鸣 胡志斌)近日,咸宁市森林公安局九宫森林公安分局查处一起电猎案件,将嫌疑人曹某抓获。
当天,分局局长阮卫国接报,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源口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一面包车内装有猪獾一只。接警后,分局民警郑辉煌、朱刚前往 调查,查实了案情。
据调查,通山县闯王镇大源村六组曹某于10日下午,携带智能逆变器、电瓶灯工具,到闯王镇大源村六组大沙湾的山林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狩猎,从晚上10点多至次日凌晨4 点,电猎猪獾一只,涉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为。九宫山森林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1项、第11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 第7项的规定,收缴曹某智能变压器1台、电瓶1台、铁夹4个、柴刀3把、猪獾1只、铁丝两捆,处以罚款5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曹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再不做出类似违法行为。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通山县洪港镇“三教育”推进廉政教育
下一篇:
通山县南林桥镇强化工作措施 稳步推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