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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保新政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8-07 09:00

咸宁网讯 通讯员聂莹颖、邓昌林报道:8月2日,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前往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南林桥镇卫生院等地,现场督查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新政策落实情况。

每到一处,医疗保障局一行都向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新政策落实情况,并对新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处理。并亲切问候了住院病人,向他们解释新政策的有关内容。

据悉,按全市统一部署,8月1日零时起,通山县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新政策。新的医疗扶贫政策调整了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提升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升到65%-80%,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升到70%-72%)。同时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90%、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报销80%、个人年度自费控制在5000元内”的兜底保障政策调整为“县域内和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90%、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80%、个人年度自费控制在5000元”。对贫困人口因病需到省市医疗机构住院的,须经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办理转诊后才能享受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贫困人口未通过正规转诊前往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在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待遇。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余良文表示,实施健康扶贫政策以来,虽然给医保基金增加了较大压力,但有效解决了大批因病致贫群众治病难、脱贫难问题。新的健康扶贫政策调整,旨在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合理就医,提升县域内就诊率,降低群众实际医疗费用,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新的医疗扶贫政策实施后,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报销待遇无明显差异。

据了解,下一步,该县将逐步提升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至2020年底,逐步取消补充医疗保险,将贫困人口原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重保障转变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保证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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