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宋成琳)“上半年,我们收到某村妇联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虚开出生证明并收取费用的问题线索,对照《实施意见》中的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最终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通山县派出通羊镇监察专员介绍,《实施意见》已成为他履职的“指南针”。
今年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结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深入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专题调研,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12个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了以“三化”建设加强组织保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内部监督、打造特色文化、建立考核机制的明确要求。
规范化方面,乡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除统一工作证、场所配制、办公设备、宣传阵地、办公经费外,探索形成“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信息员”工作模式。在配备1名监察专员、1至2名监察副专员的基础上,选聘204名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将监督“前哨”布设到乡镇、村(社区),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延伸式、密集式、跟踪式监督。
制度化方面,为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实施意见》对工作流程、办案安全、考核考评、台账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统一规范,并制作相关操作流程图和各类实用型文书模板,既为依法监察确立标准,也为规范操作提供了样本。
形式上全覆盖,职能上更要充分发挥。在科学化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各乡镇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县纪委监委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大胆创新;按“纪检监察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标准建立6个协作区,实行“交叉监督检查、案件联审协审”,打造“基层联动监督网”;以“十进十建”、“书香机关”创建、“手把手”传帮带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和实战锻炼,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推动基层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要进一步探索如何推动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规范高效履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海元表示。
据统计,上半年该县12个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共处置问题线索118件,开展或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116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98人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次。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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