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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一支烟 罚款一千 通山县烟草专卖局查处一例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12-09 15:13

“作为一名零售户,自己孩子也是高中生,我深刻认识到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违法的严重性,我将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今后绝不向未成年售卖卷烟!”12月1日,通山县某副食店店主深刻反省。

近日,通山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通过三天连续调查,掌握了辖区某副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散支卷烟的证据。执法人员立即加强和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的沟通协调,严密部署,第一时间上门对副食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下载查看视频监控,第一时间固定了相关证据,证实了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法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7元,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通山县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对卷烟零售户、无证户、电子烟专营店起到了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下一步,通山县局将吸取办案经验,加强执法检查,拓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宣传渠道和形式,坚决落实好守护未成年人的职能和责任。

(通讯员 黄国枫)


编辑: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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