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胡剑芳、通讯员周大勇、周益民报道:“区财政局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1票,满意率95.2%。”8月26日,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评议部门工作活动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21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区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新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个受评单位进行公开测评。
为改变过去重任免不重监督的现状,咸安区人大打破常规,推选5至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从24个政府部门随机抽取5至6个作为当年的评议对象,要求受评单位向人大代表、部门服务对象代表作履职报告,接受询问和评议。
开展评议时,区人大实行“背靠背”方式进行。即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不在受评单位进行,而是在各乡镇办场和区直战线“人大代表之家”进行,评议现场没有一个受评部门干部。 这种评议方式既能吸纳民意、反映实情,又能防止“人情因素”、“职权因素”的干扰。在听取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报告后,评议组一律运用“询问”进行监督。
“一些代表反映贵局有关股室存在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资金拨付慢等现象,请谈一下对这一问题如何整改?”这是对财政局局长吴长勇的询问。“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转变作风。”吴长勇诚恳回答。
区科技局长黄显志感叹:“本以为区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是例行监督程序,没想到是一场大考。”
“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一针见血直指要害,问到了薄弱环节,但受评部门真的会认真整改吗?”有群众对这次评议提出了疑虑。
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受评部门接到综合评议意见后,必须15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并通过电视台或网站向全社会作出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人大开展工作评议,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延伸,不是与政府部门过不去,而是为了监督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改进作风,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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